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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两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管理岗位和机关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俗人 时间:2017/11/13 阅读:1453次
     根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47号)及我市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基层储备和输送人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工作,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基层管理岗位和机关服务岗位大学生。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择业期内(2016年、2017年毕业生)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经认定,确属困难家庭或就业困难的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审核认定标准
(一)关于困难家庭毕业生认定
1.城乡低保家庭与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持所居住社区、街道开具的家庭零就业证明;
3.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与残疾大学生:由残疾人联合会核
发的《残疾人证》;
4.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可直接向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提出就业援助申请报告,自述家庭贫困情况,由所在各县区人才服务机构参照低保边缘户标准实地审核;或持相关部门(县区级以上共青团、妇联组织)认同并出具的贫困情况证明。
5.城镇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持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属行政区级工会组织出具的困难职工家庭相关证明;
6.单亲家庭及优抚家庭高校毕业生。持户口本及单亲家庭状况证明或优抚家庭情况证明;
7.获得助学贷款扶持的高校毕业生。出具高校在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办理手续证明资料及贫困生情况证明。
8.其他特殊原因致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如毕业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持病历及相关证明等可视同困难家庭毕业生。
(二)关于就业困难毕业生认定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半年期以上(2017年4月30日之前)。
2.应届毕业生专业方向与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明显不一致,存在严重就业困难的。
三、招募及审核录用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sj.panjin.gov.cn)“高校毕业生专栏”,准确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两难”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jpg格式)及本人二寸照片。
2.现场审核。由毕业生本人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市人社部门指定审核服务窗口进行现场统一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发放《准考证》。
3.组织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两难”毕业生,持《准考证》参加基层管理岗位及公共服务岗位选派考试。
3.录用安置。由市人才服务局综合考生的考试成绩、就业意愿、所学专业、家庭住址及用人需求等因素进行统一的岗位调剂与选派安置。
4.签订协议。由市人才服务局统一与所招录公益岗位毕业生签订协议。协议服务期两年。
5.组织培训与正式上岗。由市人才服务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可正式上岗。
四、工资待遇及聘用期限
选派到社区、乡镇基层管理和机关服务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工作期限为2年。工作期满后不再续聘,实行市场化就业。
公益岗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享受岗位补贴,标准为1400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提高。并依据相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上岗毕业生个人每年缴纳180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8日24:00止
咨询电话:0427-2288915   0427-2823379
六、相关事宜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招募,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募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才服务局设立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27-2825707。

来源: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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