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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3/12/1 阅读:2568次
  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系盘锦市大洼区国资局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经营范围: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肥料销售。
  为增强品牌宣传营销力度,公司现招聘4名工作人员组建网络销售团队,根据《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
  网络销售员4人。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责任心、上进心,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曾开除公职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盘锦人才网(www.0427ceo.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楚姓名及身份证号);
  2.报名地点:盘锦市大洼区王家街道东润米业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报名咨询电话:17524270020
  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以及超过报名时限的,不予接收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材料复印件等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及经过简历筛选后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未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将不另行告知。由公司组织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价,公司纪检人员列席监督。
    2.应聘人员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五、聘用人员薪酬待遇
  底薪+绩效,具体面议。
  六、其他
  1.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方式进行通知,请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2.参加应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等恕不退还。
  3.所有招聘录取人员上岗后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来源: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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