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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告(50人)
作者: 时间:2017/7/10 阅读:4628次

因工作需要,盘山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盘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合同制辅警,招聘人数50人,男性。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为人诚实正直,具有敬业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
3、年龄要求:须在20周岁—28周岁之间,即1989年7月1日—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户籍要求:
(1)本人户籍为盘山县户籍。
(2)应届毕业生需父母户籍现为盘山县户籍。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合同制辅警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由盘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薪酬待遇为月工资2400元。
四、报名事宜
(一)公告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6日。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19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进行身体初检,初检内容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
(四)报名地点:盘山县人社局综合楼一楼西侧大厅。
(五)咨询电话:0427-5586088
(六)报名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登录邮箱:psrczx@163.com(密码:3581200),下载《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和《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政审表》并如实填写。
2、需报名者现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①《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
②《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政审表》(需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和居住地派出所审查盖章);
③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以上相关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5张。
3、报名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凡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到县人才中心领取报名登记表,持登记表参加面试和体检。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统分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笔试名单。
2、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满分100分,合格60分。
3、面试成绩将在盘山县人才公众订阅号公布。
(二)体检
1、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执行招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七、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到县人才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有公安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申论。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和拟聘人选名单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订阅号进行公示。
(二)聘用
1、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
          2、《盘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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