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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盘锦市政建设集团专职消防队招聘
作者:佚名 时间:2018/9/29 阅读:2619次
      为促进辽东湾新区消防事业发展、提高综合防灾救灾能力,按照辽东湾管委会消防需要,市政建设集团将组建专职消防队,服务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承担辽东湾新区消防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辽东湾新区-市政建设集团消防队建设方案》,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队队长和副队长,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

市政建设集团专职消防队计划招聘队长1名、副队长2名。负责市政建设集团专职消防队伍的组建、培训、灭火预案制定、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保护和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购置养护、消防道路巡查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嗜好。

(二)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队长年龄45周岁以下,副队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市政建设集团专职消防队领导工作。担任过消防部队领导职务的转业干部、企业专职消防队现职或离职干部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裸眼视力4.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等。具备适应全天候消防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盘锦市政建设集团(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C座5段6楼)。联系电话:0427-6510491 6510489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复印件);

③市级医院以上体检报告;

④政审证明(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违法乱纪、无吸毒史、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招聘

经初选后,进行面试测评,择优选取队长和副队长。落选者可优先考虑应聘集团专职消防队员。

面试内容:检验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检验个人对工作的态度、检验综合素质。

(三)公示及录用

经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根据专职消防队性质、任务和要求,专职消防队24小时驻勤,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专职消防队大队长和副队长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统一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大队长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补交试用期“五险”),月工资应发12000元以上。

(二)副队长试用期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补交试用期“五险”),月工资应发10000元以上。

(三)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年底工资、激励奖金、岗位补贴、社会保险金等组成。伙食按消防部队现役义务兵伙食标准供给,提供制服、工作服、个人被装等劳动物品。

(四)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招录纪律

此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市政建设集团。

                     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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