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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毕业生档案
作者: 时间:2025/7/7 阅读:111次
毕业生档案服务
受理对象: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服务项目: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查阅及开具各类证明等。
受理部门:各级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办理程序:
(1)档案转递:本人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和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服务窗口办理;非本人办理时,需本人(委托人)手写委托书(签字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服务窗口办理
(2)其它事项:本人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到档案所在地服务窗口办理;非本人办理时,需本人(委托人)手写委托书(签字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档案所在地服务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
市本级:0427-2288901
盘山县:0427-5586009

兴隆台区:0427-2860221

双台子区:0427-2361353

大洼区:0427-3530699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427-2661597
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3_12/26_17/content-449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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